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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方借钱后不还可以告他诈骗么?

债务追讨, 刑事辩护 2020年6月22日 1,694

我有个关系挺好的朋友借了我八十多万,说是干工程资金占用,现在联系不到人,经过和他别的朋友沟通,他总共借了有300多万。他有几次借钱说是要帮他房子或者车子解压,他卖完房子接着还,但是现在已经落实确定他房子已经二压了,车子也已经卖了。他借钱的时候说的占用资金的工程我们也落实了,付款基本正常,根本不是他说的情况。这种情况能去公安局报警他诈骗吗,警察会立案吗。

新吴区刑事律师认为:
诈骗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欺骗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可见,数额较大,就是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。
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,就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,就应当立案追诉。

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,长期拖欠不还的,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,到期不能偿还的,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,也没有挥霍一空,不赖帐,不再弄虚作假骗人,确实打算偿还的,仍属借贷纠纷,不构成诈骗罪。
综上很难立案,尽快走民事诉讼程序保全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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